首页万宁—正文 分享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万宁市山根镇2人被行政处罚
2022年04月07日 10:19  来源:万宁发布厅微信公众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海南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在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共同战疫之际,仍有个别人员我行我素,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以身试法”。记者了解到,4月5日,山根镇2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人员聚集被执勤民警予以当场训诫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悉,4月5日上午11时,山根镇海岸派出所民警在执勤巡逻中发现,华明村委会八宝村阿宝小卖部店主梁某虎在镇政府告知店铺不能有人员聚集的情况下,仍让多人聚集在小卖部中,造成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民警到场后现场驱散了聚集人群,在执勤民警在驱散聚集人群时,该村村民梁某居不听劝导,拒不离开,扰乱社会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执勤民警现场对店主梁某虎及村民梁某居两人进行当场训诫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在场人员进行了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没有局外人,疫情防控为了每一个人,依靠每一个人。希望每一位群众都能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疫情相关规定,用实际行动支持疫情防控大局,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记者:吴小静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