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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实行农村"两委"干部城区工作者补贴新标准
2022年06月02日 17:39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张文君 通讯员蒙东振

  临高县落实农村“两委”干部和城市社区工作者补贴新标准。该县183个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总额达到4900余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100万元,并配套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为争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示范县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是海南日报记者6月1日从临高县委组织部获悉的。

  据了解,从2022年1月1日起,临高在城区,实行城市社区工作者18级薪酬标准,结合城市社区工作者任职年限、所任职务,将城市社区“两委”补贴标准由1600至2300元/月提高到6134.81至11547.87元/月,平均提高4500元/月;在农村,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和1.5倍标准,提高了村(非城市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的补贴待遇。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补贴标准由2100元/月调整为3317.5元/月,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补贴标准2300元/月调整为3517.5元/月,其他“两委”干部补贴标准平均提高1000元。

  此外,临高还对村级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务协商会工作经费、村(社区)离任“两委”干部补贴、村小组干部补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等6项资金标准进行调整提高,并新增“城市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全县每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增加投入3600余万元,共计约1.1亿元。

  临高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临高通过抓牢考核激励,将补贴的30%作为绩效,与乡村振兴“大比武”及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量化积分考评等结果挂钩,年终由各镇根据考核等次,按比例一次性发放,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