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见习记者黎鹏
海南日报记者6月9日从琼海市相关部门获悉,今年5月20日至6月1日,琼海市公安局共抓获涉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联违法犯罪嫌疑人58人,其中刑事拘留10人,行政拘留48人。
经审讯,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为牟取非法暴利,王某才、王某等10人使用银行卡帮助他人“跑分”洗钱,流水高达3199万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王某才、王某等10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琼海警方刑事拘留。
经查,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李某瑞、陈某文等48人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将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内的钱转给他人,涉嫌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李某瑞、陈某文等48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琼海警方处行政拘留15天处罚。
警方提示,“两卡”指手机卡和银行卡。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买卖“两卡”行为将记录至个人征信、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暂停网上支付类所有业务、5年内不得开立手机卡和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