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海口9家零售药店被处罚
2022年08月11日 07:31 来源:南海网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10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方针及“动态清零”的总策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工作。

  据介绍,8月1日以来,全市共排查216家零售药店,9家因未严格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六必须”措施受到处罚,其中华健华荣百草堂大药房因屡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记者 蒙健 摄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止咳、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的实名登记销售管理,有效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疫情期间,广大市民游客能够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请自觉戴好口罩、扫地点码、测量体温,出示核酸检测证明,特别是购买“四类”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时,请自觉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社保卡等能够采集到本人实名信息的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如果体温超过37.3℃的发热病人,药店将停售药品,请立即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做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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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