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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发放首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共计15万元
2022年09月08日 17:24  来源:文昌发布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文昌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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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1日,文昌市出台了《文昌市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倡、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9月7日,文昌市举行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违法排污举报工作启动暨颁奖仪式,为首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3名群众颁发了总计15万元的奖励金。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康强参加仪式。

  仪式上,文昌市对符合奖励标准并协助文昌市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3名举报人,每人给予5万元相应的奖励金,总计15万元。王康强为3名举报人颁奖。

  据了解,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权益,根据《办法》规定,市民群众若发现文昌市辖区内的珠溪河流域、宝陵河流域和文教河流域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2369、12345等举报电话,或通过“六水共治”公众号“我要举报”平台等部门网站以及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昌市生态环境局和各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提供被举报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违法事实证据。对举报有功人员,文昌市将根据其举报环境污染行为的类型,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人民币的奖励(含税)。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杜治湘表示,“下一步,我们要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形成“全民治污、全民监督”的氛围。”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