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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2022年09月13日 21:36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石祖波

  日前,琼中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具体如下:

  一、琼中政协环境资源与经济委员会主任王某思等2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021年4月,王某思和该县政协学习与文史委员会主任卢某柏违规参与在县城某饭店的宴请活动,宴请餐费及酒水由县政协委员、私营企业主黄某展支付或提供。

  此外,王某思、卢某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王某思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卢某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琼中鑫源水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邢某私车公养、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邢某先后41次使用该公司公务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注燃油,折合人民币9890元。2017年11月至2021年3月,该公司巧立名目,擅自向公司员工发放防寒保暖补助92100元,邢某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3月,邢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琼中中学工会副主席游某平挥霍国家资财问题。

  2016年12月,游某平组织35名教职工赴海口开展专题培训教学展示活动。活动结束后,游某平及其他4名教师因私事继续住宿1至2晚,游某平将相关因私住宿费用共2100元作为培训活动费用一并报销。此外,游某平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7月,游某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