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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拒不支付抚养费 陵水法院法官温情执行促和解
2022年10月17日 15:31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刘玲玲

  10月11日,申请执行人符某智和被执行人黎某妹离婚纠纷一案,在陵水法院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圆满解决这一长达两年因离婚纠纷而导致的抚养费给付问题。

  黎某妹与符某智原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两个男孩,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缺乏良好沟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黎某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审理中,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离婚后两个婚生男孩由被告符某智抚养,原告黎某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黎某妹并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符某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给付抚养费是婚姻家庭纠纷,简单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导致已经分离的亲情更加破碎,也不利于孩子们的成长,因此决定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修复亲情。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得知双方已经互相删除电话和微信,不愿正常对话,而且均打工在外只有下午七点后才有时间到庭,执行法官当即决定等双方下班后晚上组织和解。晚上七点左右,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执行法官先向双方作了法律释明,接着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说理劝和,最终使双方放下心里芥蒂,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还感动于执行法官的温情执行,主动把对方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恢复正常通话状态,将共同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家事案件往往涉及较深的情感纠葛,双方当事人走到诉讼这一步心中肯定都有怨气,审理执行过程中稍有偏颇就会使案件陷入僵局。面对婚姻家庭纠纷,陵水法院一直采取柔性执行,注重以情感打动双方当事人,巧妙化解矛盾纠纷,促成当事人好聚好散,共同守护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实现家事案件审理执行中情理法的融合,彰显司法温度。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