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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11月继续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

  为进一步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有效排查风险隐患,经研究,我市将以每三天为一个核酸筛查周期,继续开展常态化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和地点

  11月1日至11月30日,核酸采样时间原则为当日8:00-19:00。各采样点、具体采样时间以各镇(办事处)实际公布为准。

  二、区域安排

  (一)11月1日、4日、7日、10日、13日、16日、19日、22日、25日、28日

  和庆镇、南丰镇、兰洋镇、雅星镇、光村镇、大成镇、东成镇7个镇全域。

  (二)11月2日、5日、8日、11日、14日、17日、20日、23日、26日、29日

  那大镇全域(包含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热科院、南辰农场、侨植农场)。

  (三)11月3日、6日、9日、12日、15日、18日、21日、24日、27日、30日

  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域,白马井镇、排浦镇、峨蔓镇、王五镇、中和镇、新州镇、木棠镇、海头镇等8个镇全域。

  三、采样对象

  采样范围内所有村(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临时旅居人员等。

  纳入社区(村、居)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人员在出院(舱)后3个月内不参加大规模常态化核酸筛查;隔离人员按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或社区(村、居)要求组织采样,具体的采样送检工作按照市疾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人群参照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前后核酸检测的通知》进行检测,具体采样方式由市卫健委进一步明确。

  按时参加核酸筛查是每位市民朋友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您和大家的安全,请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参加常态化核酸筛查。如不按要求参加核酸筛查,无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主动配合核酸筛查,共筑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