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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投罗网!陵水男子酒后驾车到交警队办业务 拘留10日罚款3500元
2022年11月07日 11:27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记者良子

  近日,陵水英州镇男子陈某饮酒后驾驶琼D1J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家人,来到陵水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英州中队办理业务。执勤民警与陈某交谈时,闻到其身上散发出的酒味,随即,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车驾驶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核查时,执勤民警发现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020年7月11日曾因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该队执勤民警处罚。故陈某的行为构成了无证驾驶及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陈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