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布12批次不合格食品
2022年11月28日 10:28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27日讯(记者 蒙健)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7期)。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涉及市民常吃的蔬菜、鱼虾等,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肉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速冻食品、方便食品9大类食品共6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30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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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金龙店销售的冰鲜黄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金鲳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类和虾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二)万宁万城光四海鲜摊位销售的大虾,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和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呋喃唑酮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不得检出。

  (三)临高县临城周月琼家禽肉摊销售的鸡肉,检验项目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多西环素在鸡肉中的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鸡肉中多西环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残留量超标。

  2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口秀英林小花蔬菜批发摊位销售的菠菜,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菠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

  (二)海口琼山梁黄妹蔬菜摊销售的黑叶白,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普通白菜中啶虫脒最大残留限量为1mg/kg。

  (三)琼海嘉积游春珊蔬菜摊销售的豇豆,东方佳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豆类蔬菜中倍硫磷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5mg/kg。

  (四)保亭响水亿家粮副食店销售的姜,检验项目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吡虫啉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mg/kg。姜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业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采摘所致。

  3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五指山正岛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4

  食品添加剂

  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乐东乐城宫廷饼屋销售的曲奇饼,检验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饼干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饼干中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二)海口龙华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口秀英茂利是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茂利是腊肠(生产日期:2022-08-22,规格型号:带袋称重),检验项目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根据规定,胭脂红及其铝色淀可用于肉制品的可食用动物肠衣、胶原蛋白肠衣中,但在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腌腊肉制品生产过程中,企业为凸显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胭脂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