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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延续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截止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16:48  来源:定安发布微信公众号

  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我县决定将2022年新能源汽车消费奖励政策截止日期延续至2023年1月15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奖励名额还剩余30个,最高奖励5000元!欢迎广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到定安县车管所注册登记上牌。

  一、资金奖励对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购车人:

  (1)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个人和单位除外);

  (2)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在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初次登记上牌并取得专用号牌。

  二、资金奖励要求

  1、新能源汽车其车型为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2、初次登记新能源汽车的日期在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

  3、本县公交汽车领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不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奖励标准

  新能源汽车购车人: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3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换电式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为准)。

  四、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岳崧路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定安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