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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全市全区域禁放 万宁市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2023年01月14日 11:38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 | 记者张惠宁

  1月12日,万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即日起,将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限定为万城镇、大茂镇、后安镇、和乐镇、长丰镇(牛漏片区除外),不再全市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通告,万宁市常态性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还包括国家机关[各镇(区)政府大院]、各社区(村委会)庭院、政府公共小区、物业小区、图书馆、文化体育广场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学校、幼儿园、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广场、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汽车站、动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内;山林、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防火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燃放的相关区域和场所。

  通告同时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明确,全市区域内不再审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庆典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由主办单位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