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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起诉“小三”返还百万钱财 海口龙华区法院这样宣判
2023年02月22日 10:15 来源:中新网海南

  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22日电(聂秀锋)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宗前妻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的侵权纠纷案件,判决“第三者”将收取的夫妻共同财产返还给原告。

  原告阿珍(文中人物均系化名)与阿良于1985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育有两女。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阿良与女子朱某交往并发展成情人关系,交往期间,阿良频繁通过银行账户和微信转钱给朱某。

  阿珍称,因阿良与朱某的一场官司,阿良向她坦白求助,她才知道阿良与朱某长期保持着情人关系,多次私下转款逾百万元给朱某。阿珍认为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财产权,遂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公堂,要求朱某返还丈夫赠与的财产159万余元。

  被告朱某表示,阿良使用她名下三张信用卡进行消费,阿良通过银行转账的钱是用于归还信用卡和投资做生意的钱,并非赠与。阿良给她微信转账并非用于个人消费,是二人共同开支,比如吃饭、游玩、开房等。朱某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

  阿良承认婚内出轨,并称为朱某买房买车还为她养孩子,钱全部都用在朱某与他同居的开支上面。阿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深感愧疚,感叹如今是疾病缠身,身败名裂,最终导致阿珍与他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阿珍与阿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阿良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巨额财产赠与被告朱某,事后亦未得到原告的追认,该行为无效,被告应将收取的款项返还给原告。2014年至2019年期间,阿良通过银行账户和微信向被告转账共计159万余元,除阿良自认并有证据证明系用于偿还自己信用卡、消费、用于经营管理及被告向阿良转回的部分款项共计73万余元应予以扣除外,龙华区法院判决被告朱某向原告阿珍返还86万余元。(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