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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万城镇依法拆除2处违法建筑
2023年03月15日 09:36  来源:万城发布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查处违法建筑,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月13日,万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柳亚文带领3名镇执法中队和16名网格员对万城镇联星村委会和乌场村委会2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建面积约100多平方米。同时对保定村委会农田抢种槟榔约200株进行清除,共清除槟榔约2亩多。

  据悉,万城镇联星村和乌场村建设的2处建筑未依法按照相关规划报建审批手续办理,在联星村、乌场村范围内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临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其私自建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此前,万城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各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逾期仍未履行拆除义务,万城镇政府联合万城镇执法中队对以上2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万城镇充分发挥“三联”网络化机制,号召联星村、乌场村和保定村党员干部做好违法建筑的村民思想工作,从违法建筑带来的危害后果,违法建筑直接占用了集体土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等角度出发对违法建筑的村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确保了拆除违法建筑行动开展顺利进行。

  下一步,万城镇政府将继续保持高压势态,以“更严、更实、更细”的作风,以“开局即决战、起步即冲刺”的态度,坚决打击乱占国有土地或破坏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全面做好控违拆违工作,在全镇做好建设违法建筑的行为带来不良后果的宣传,使得全镇形成违法建筑不能建、不想建的良好氛围。(黄柳香)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