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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减免和退费办理程序
2023年03月23日 09:57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曲易伸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和退费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近日,海南省税务局与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通告,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减免和退费办理程序,并确定新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告指出,缴费人适用“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由缴费人自行在税务机关征管系统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对资料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缴费人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不再进行审核、认定。

  另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过程中,因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变化需退费的,仍按照《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非税〔2017〕472号)第五条“关于残保金退付的问题”的规定办理。因其他原因造成多征、误征需退费的,由缴费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费,缴费人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不再进行审核。

  海南省税务局相关业务人员表示,在此之前,缴费人享受该减免,需要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审批表》,提交营业执照和社保缴费汇总表,向当地残联部门申请,残联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同步传递给税务部门核心征管系统,才能享受减免。

  根据此次通告优化后,首先减免事项由事先申请改成自行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其次简化流程,缩短时间。同时无需填报纸质申请资料,为缴费人带来更多便利。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