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 | 记者张惠宁
海南日报记者4月26日从万宁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万宁市2023年推进耕地撂荒及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推动撂荒土地复垦复种,对因土地流转不畅导致撂荒的耕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及托管方式引导土地流转,并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全程托管、主要生产环节托管等方式加强撂荒耕地种植管理。
根据方案,万宁市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2023 年全市撂荒地整治总任务为 1500 亩,“非粮化”(槟榔下水田)整治总任务为 2500 亩。
根据方案要求,万宁市将全面摸清全市撂荒地和非粮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防止耕地“非粮化”,抓实撂荒地整治,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遵循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稳妥审慎、循序渐进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耕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治整改。
对耕地撂荒整治,方案要求各镇(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耕地撂荒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立即组织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耕种条件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建立工作台账。
对耕地“非粮化”整治,方案明确各镇(区)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基本农田、环岛高铁高速公路沿线田洋、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等。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严格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每年至少生产一季粮食。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稻谷、薯类、玉米等粮食生产和南繁作物育制种。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