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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2023年高考期间环境噪音管理通告
2023年06月07日 10:24  来源: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10日进行,我县高考考点设在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琼中中学)。为了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6月6日18:00至6月10日18:00,本县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考点学校附近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造成噪声污染的音响器材(广场舞、巡游宣传等);

  (二)机动车辆鸣喇叭;

  (三)燃放烟花爆竹;

  (四)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6月6日18:00至6月10日18:00,除抢修抢险外,严格控制在考点周边半径2.5公里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道路施工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三、高考期间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及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四、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及时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及考生通过拨打12345热线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