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保证金、预付费 海南发布公用企业反垄断指引
2023年07月08日 08:17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记者蒙健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海南省公用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涉及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共交通运输、殡葬等行业。该意见稿明确,在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下,水电气企业强收“押金”“保证金”,电信企业收取高价“初装费”“入网费”,以及殡葬企业强制搭售骨灰盒等种种做法,均存在垄断风险。

  据介绍,意见稿共5章29条,明确合规管理制度、风险识别与防范、风险评估与处置等,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用企业,作为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的指导建议,所称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公共交通运输、殡葬等行业的经营者。意见稿第十条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用企业,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比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以拒绝或者不合理拖延提供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使用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供水、供电、供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押金”“保证金”或者规定不合理的“预付费”最低限额等;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其他不必要的商品;将用户依法可以自行购买的商品与公用事业服务进行搭售;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者实施其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或者拒绝交易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以合理条件使用其必需设施等;对条件相同的用户实行接入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等行为,都是值得警惕的经营行为。

  再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电信企业应当重点警惕强制向用户收取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初装费”“入网费”“设备调试费”等费用,或者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等;以拒绝或者不合理拖延提供入网服务等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业务设备;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办理非必要性业务;限制、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升级网络服务或者携号转网等;限制用户注销电信业务;没有正当理由,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电信服务或者其他经营者合理使用其电信网络基础设施等行为,都是值得警惕的经营行为。

  此外,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殡葬企业不得以拒绝或者不合理拖延提供殡葬服务等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购买其提供的商品;不得在提供殡葬服务的过程中,强制捆绑搭售骨灰盒、祭奠用品等商品;不得拒绝提供殡葬服务等行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7月15日。公众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发送电子邮件至HNSFLDJ@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反垄断合规指引修改意见”。二是传真至0898-66767991。三是邮寄信件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号省市场监管局办公楼1309室,信封请注明“反垄断合规指引修改意见”。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