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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布2023年中小学秋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
2023年07月27日 08:48 来源: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7月26日消息(记者 王康景 实习生 周玉)7月26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了《海口市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申请指南》(下称《指南》),8月5日上午9时起可开始申请,符合转学条件、有转学需求的学生及家长可根据该《指南》的具体规定进行申请。

  《指南》明确,学生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因家庭住址迁移、法定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才满足转学申请条件。

  根据工作安排,提出转学申请的时间为8月5日9时至8月10日12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申请,如实登记转学信息,并上传转学所需材料(户口本、居住证、住房材料等)。“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登录入口在“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官网:http://jyj.haikou.gov.cn、海易办APP。

  学校审核时间为8月11日至13日,学校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转学材料,对符合转学条件的,报教育部门统筹。8月14日至18日,教育部门按照转学原则进行统筹。8月25日前,学校向申请人反馈统筹学位结果,接收转入的学校办理转学相关手续。

  《指南》中明确了转学的原则,包括:

  1.因转学学位十分紧张,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可以接收转入,申请人应合理预期;

  2.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3.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办理转入,申请人可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原则上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海口本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4.教育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附:海口市教育局针对《指南》的六大问题答疑

  一、转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学生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因家庭住址迁移、法定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

  二、转学需要哪些材料?

  1.本市户籍的学生,上传学生和监护人《居民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学生,上传学生和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和《海口市居住证》;

  2.学生和监护人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上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他合法证明;租赁居住,上传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证》;

  3.法定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的,需上传参加本市社保相关材料等。

  三、家长怎样向学校申请转学?

  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申请,如实登记转学信息,并上传转学所需材料(户口簿、居住证、住房材料等),由学校审核。

  四、申请后,怎样查询转学结果?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因本校无空余学位不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的,学校要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查询了解。

  五、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怎么办?

  因转学插班学位十分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全部接收转入。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接收转入,请申请人合理预期。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的,申请人可继续在原学校就读,原则上不受理海口市内学校间转学。本市户籍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学位。

  六、教育优待对象怎样申请转学?

  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由海口警备区受理)、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由海口市公安局受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海口市消防支队受理)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市教育局审批办受理)的教育优待。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转学服务平台”申请之后由受理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