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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示!海口食盐储备充足,市民无需囤盐!
2023年08月25日 08:11 来源:海口日报融媒体

  8月24日,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入海洋。核污染水排海是否对海盐生产造成影响,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经市商务局对接省盐业集团、省盐业公司了解,全国有多家盐企在海南省销售井矿盐、湖盐,群众可理性消费。盐业部门正在加班加点生产及发货,市场供应完全有保障,市民无需囤盐。

  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当天海口个别商超门店开门营业后出现了市民抢购食盐的情况。记者从市商务部门了解到,截至8月24日晚9点,海口市重点监测的11家超市门店共售出食盐14.5吨,仍有库存2.292吨。针对食盐销量的上涨,各大超市也采取了相关措施,包括加紧配货到门店,进行点对点补货等。当天下午多个生鲜电商平台的低钠盐、无碘盐一度显示“缺货”“补货中”,但目前大多电商已经完成补货。

  经市商务局对接省盐业集团、省盐业公司了解,省盐业集团现有1.7万多吨食盐存货,莺歌海盐场有近3万吨食盐库存,中盐南海有限公司也有1.4万余吨食盐储备,海南省盐企储备海盐超过5万吨(含小包装食盐、原盐)。按正常市场销售情况,可以满足全省群众18个月的消费量。目前,海口市大部分商超仓库均有部分存货,正在积极补货中,食盐储备充足,能够确保市场供应,市民无需大量囤盐。

  另据了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天也发布关于稳定食盐价格的提醒告诫书,要求海口市食盐生产、销售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借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记者梁冰 实习生郑邦 )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稳定食盐价格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食盐价格秩序平稳,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我市食盐生产、销售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自觉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稳定价格水平。

  二、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提高食盐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食盐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食盐。

  五、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八、各经营者应当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九、各相关经营者如有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二)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举报投诉。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