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0月9日讯(记者 林师堂)10月8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自10月9日起,决定在保亭全县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零收费。
企业或群众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即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工本费10元/件、住宅类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类登记费55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