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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开展出生医学证明身份信息核验工作
2024年07月12日 08:42 来源:海南头条NEWS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服务和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拐卖儿童等违法违规行为,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7月9日发布《关于开展出生医学证明身份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生医学证明身份信息核验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指导辖区内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在孕期、入院分娩时两个重点环节开展孕产妇刷脸比对核验身份信息。

  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风险点,合理安排身份信息核验场所,优化服务流程,确保身份信息核验工作依法规范、安全高效。

  身份信息核验可通过手机登录海易办(海南健康岛)等APP进行。由工作人员核验孕产妇身份信息,确保“人”“证”一致,保障出生医证明信息真实准确,坚决杜绝孕产妇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和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孕产妇身份信息核验应遵循“依法、告知、规范、安全”的原则,经充分告知后开展。

  从文件印发之日起,原则上所有助产机构内分娩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领,均需经过两个重点环节母亲实人身份核验后,助产机构才能在省出生实名信息系统中进行签发,未进行身份核验、人脸识别不通过的不能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发生孕产妇以他人名义入院、拒绝进行身份核验、人脸识别不通过的情形,应及时向医院和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查实孕产妇真实身份前,助产机构不得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孕产妇已通过身份核验的,按核验和确定的真实信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后续不得凭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新生儿母亲信息。

  《通知》提出,各市县卫生健康委要健全问责追责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虚、谎、瞒报和擅自变更孕期、入院分娩时孕产妇身份信息核验结果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

  《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