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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法院发出该市首份《预查废证明》
2024年07月29日 10:48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李豌

  7月25日,记者从万宁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日,万宁法院发出首份《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相关金融机构不用等执行程序结束就可将该证明作为核销呆账依据。

  据了解,2016年,罗某向某银行申请信用卡,并签名确认已阅知并同意遵守相关用卡规定。2019年10月开始,罗某未按约定履行归还透支本息的义务,截至2023年2月,罗某信用卡透支合计余额人民币79000余元,某银行催收无果后,向万宁法院提出诉讼。

  万宁法院收到某银行提交的立案材料后,对罗某涉诉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发现他已有另案涉诉,且该案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至今也未发现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某银行也表示没有其他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执行。

  在与某银行确认后,万宁法院向其出具《预查废证明》,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银行便可凭该证明对罗某的债务进行下一步处理。

  据介绍,法院在金融借款纠纷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在其他案件作为被执行人且该案已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况下,可据此出具《预查废证明》,金融机构不用等执行程序结束就可将该证明作为核销呆账依据。

  据悉,推行“预查废证明”机制,为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提供了新路径,既有效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又积极回应了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切实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接下来,万宁法院将不断完善“预查废证明”机制,深化金融纠纷诉源、执源治理,助推金融机构加快化解不良债务、抵御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供助力。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