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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对休闲渔业项目进行奖补 最高500万元
2024年08月17日 08:40 来源:南海网

  南海网8月16日消息(记者易帆 实习生袁菀艺)8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近日该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海南省休闲渔业相关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快渔业转型升级。

  《实施细则》的支持对象为:由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领导小组休闲渔业专项小组办公室认定并公布的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申报主体,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1.登记注册地在海南省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失信主体名单;4.依法在海南省内申报纳税,无欠缴税款或其它违反税收规定行为;5.申报奖补资金的上一年度,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应吸纳本省转产农(渔)民就业(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20人以上,带动周边农(渔)民30户以上;省级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应吸纳本省户籍农(渔)民就业超过聘用员工总数的30%。

  根据《实施细则》,奖补标准为:按照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申报奖补资金的上一年度实际投入资金(剔除财政性和用于申报海南省农业发展相关奖补等的投入资金)的20%进行一次性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须在认定或任意一次监测合格的下一年度申报奖补。同时,每个认定或监测合格的省级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赛事基地只能获得一次奖补资金。

  省农业农村厅商省财政厅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海易兑平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单位通过“海易兑平台”申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本实施细则自8月9日起30日后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