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9月26日电(记者 符宇群) 海南官方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已向社会公开发布《海南省“低慢小”航空器活动区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为2年。
通用航空业是国家高度重视的新兴产业。在通用航空业中,会大量使用到“低慢小”航空器。该类航空器涉及种类多、飞行总量大,飞行较为灵活和分散,监管难度高。海南自贸港将在2025年底前启动封关运作,随着海南自贸港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和飞行量进一步增加,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走私等违法活动的可能性也相应上升,海南需要抓紧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为规范“低慢小”航空器管理,促进海南省通用航空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该《办法》。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澎介绍,《办法》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共6章、23条,在落实封关运作任务、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封关运作后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相关产业发展需求。
据了解,《办法》涵盖了海南省内进出内地进出境外等3类场景的“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并将通用机场的货物、物品、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管理一并纳入,即明确通用机场和临时起降点从事民用飞行活动的航空器,均需参照“低慢小”航空器进行管理。
黄澎介绍,为防范化解走私等违法活动风险,《办法》强化互联网监管,通过海南省低空飞行服务信息平台、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建立报送与交换信息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信用管理体系; 重点压实飞行活动组织者和管理部门责任。为保障封关运作后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相关产业发展, 根据“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比较灵活和分散的特点,《办法》强化了服务便利化要求,通过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最大程度优化、简化管理;支持推动设有口岸的港口、火车站等场所增设临时起降点,设有口岸的机场向航空器积极合理开放等;对境外与海南自贸港之间的飞行活动在特殊情况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现行规定予以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