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邝晓霞 特约记者萧海山)近日,龙华区印发《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该《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据了解,《措施》所称海口市龙华区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是指区财政预算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企业“小升规”三年(2023—2025年)行动计划》中安排用于奖励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有资质建筑业企业的资金。
在奖励标准方面,《措施》明确,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产值保持增长的工业企业,增速排名前8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产值保持增长的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收保持增长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销售额保持增长的零售业企业,增速排名前3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业额保持增长的住宿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业额保持增长的餐饮业企业,增速排名前3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在海口市龙华区,已进入统计联网平台;2023年至2024年首次升规入库,次年产值(营收)实现增长且期间生产正常的企业;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按时申报纳税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