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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申报指南
2024年11月05日 12:06 来源:中新网海南

  2024年10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以下简称“《奖励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奖励措施》共14条

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整理了一份指南

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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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哪申请奖补资金?

  区科工信局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1号楼4楼,咨询电话:0898-66569360

  区商务局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1号楼3楼,咨询电话:0898-66569308

  区住建局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1号楼5楼,咨询电话:0898-66568045

  区旅文局办公室:龙华区海垦街道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7楼,咨询电话:0898-66569341

  2.申报企业应满足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在海口市龙华区,已进入统计联网平台企业。

  2023年至2024年首次升规入库,次年产值(营收)实现增长且期间生产正常的企业。

  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按时申报纳税。

  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3.奖励方式

  奖励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发放。

  4.奖励标准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产值保持增长的工业企业,增速排名前8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产值保持增长的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收保持增长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销售额保持增长的零售业企业,增速排名前3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业额保持增长的住宿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业额保持增长的餐饮业企业,增速排名前30名一次性奖励5万元。

  5.申报流程

  申请。区科工信部门牵头发布通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报送材料审核。

  审议。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支持企业和额度。

  公示。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拨付,有异议可书面提出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6.申报材料

  奖励资金申请表

  无欠税证明查询授权书

  真实性负责声明书

  7.监督与管理

  申报企业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实施过程中,如本措施与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奖励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同时遵守财会制度,接受监督。

  违反规定的企业退还资金,取消资格,纳入失信记录,严重的依法处理。

  8.《奖励措施》的适用时间

  《奖励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后,有效期内满足奖补条件且已提交申领材料的,延续使用本措施至执行完毕。

  每年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逾期不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真实性负责声明书

  3、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请表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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