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1月4日电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近日共同印发《海南省“四方之才”汇聚计划生态环境领域柔性人才引进项目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创新高层次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挖掘国内外人才资源,柔性吸引生态环境领域优秀高层次人才到海南省服务,助力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海南将引进符合以下条件的生态环境领域内高层次人才:
(一)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研究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在海外取得国家级荣誉,或在知名单位担任相当于教授或高级管理职务。
(二)聘期5年以上,全职在海南工作。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70周岁,顶尖人才可放宽至75周岁。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流动的情形。
《方案》明确人才引进程序。用人单位提出引进需求,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汇总后发布引进公告。支持用人单位积极与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对接并推荐人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受理报名材料,按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项目查重、征求意见、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开展遴选工作,形成拟入选人才名单,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纳入柔性人才引进项目予以支持。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协助人才办理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方案》称,入选柔性人才引进项目的人选,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全职认定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保障待遇。柔性人才引进项目人选的工作补助按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执行。《方案》还规定了柔性人才引进项目考核管理等事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