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又进入了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销售旺季。1月10日,为确保节前的公共安全和优良环境,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下称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前往辖区龙泉镇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节前的安全生产检查。
据悉,为有效防治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和噪声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安全、文明、洁净的新春佳节,海口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自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月12日24时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部分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海口市绕城高速公路、212省道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为禁燃区域。
为切实有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龙华分局组织执法力量连续对辖区龙泉镇、遵谭镇、新坡镇开展安全检查。
据龙华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陆宇文介绍,海口市的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包括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全市所有街道;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城西镇、演丰镇、灵山镇全镇行政区域;三江镇、云龙镇、龙塘镇、龙桥镇212省道以北区域。
当天上午,在龙泉镇商业北路115号的龙泉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店第一分店,执法人员除了对店内的各类烟花爆竹进行甄别检查外,还对店面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供电线路、消防设施、警示标识、销售台账、是否存在上宅下店等情况进行了指导检查。
陆宇文说,这些烟花爆竹销售点主要售卖针对个人燃放的品种,所以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为爆竹类(C级)和组合烟花类(C级、D级)。执法人员仔细检查每款烟花爆竹,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超范围经营。
“大家都很重视安全工作,执法部门隔一两天就会来检查一次。”该店负责人吴佳敏说,该分店开业仅十来天,但工作人员都经过了上岗前培训。此外,店里配备了灭火器,张贴严禁烟花警示牌和烟花爆竹安全警示牌,而且每天开门后便将供电线路断电。
随后,执法人员又对龙泉镇的其他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日常检查,均未发现违规销售的情况和安全隐患。
当天,龙华分局执法人员还对龙泉镇上的吉祥香烛批发店、珍珍蜡烛批发店、符记香烛批发店等香烛店和农贸市场、小卖部进行了巡查,并派发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宣传单。
龙华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有关规定,海口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以及其他每日的6时至22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