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阳秀
1月17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获悉,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瓶”“黑窝点”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活动,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本次征集线索举报范围包括:(一)非法充装、储存和销售“黑气瓶”和未取得燃气安全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门店)或者个人私自非法储存、灌装并售卖瓶装液化气等非法经营燃气的“黑气点”“黑窝点”等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犯罪的线索;(二)利用机动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流动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犯罪的线索;(三)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非法充装、储存、销售瓶装燃气和非法充装过期瓶、报废瓶、超期未检瓶等不合格气瓶,或在燃气安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四)利用非法手段获取气瓶进行充装、销售“黑气瓶”的违法行为;(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群众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人姓名或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