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
新车价格在8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10000元
新车价格在8万元(含)- 15万元(不含)的,补贴14000元
新车价格在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5000元
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标准
新车价格在8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8000元
新车价格在8万元(含)- 15万元(不含)的,补贴12000元
新车价格在1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000元
本报1月29日讯(记者李欣)为落实好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近日省商务厅印发了《2025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并将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按照《细则》,2025年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已于2025年1月8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南省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
据悉,每位个人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最多可享受一次“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与购买新车时间,不分先后顺序。
按照《细则》,申请人需登录“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申请材料。省商务厅将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应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申报渠道补正有关信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延续2024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