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1日讯(记者陈钰婷)3月11日,海口市商务局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明确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首展、首秀、首店”购车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进一步推动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自今年3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至3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已于3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2012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凭在海口市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可享受补贴,不受户籍和上牌地区限制。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根据购买新车价格(价税合计)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10万元(不含)以下每辆补贴3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4000元,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5000元。据悉,2025年一季度海口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2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