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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第二批汽车消费补贴启动 购车最高补贴15500元
2025年04月22日 17:43 来源:海口日报

  本报4月18日讯(记者邝晓霞 特约记者萧海山)记者从龙华区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辖区汽车行业消费增长,龙华区开展第二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购车最高补贴15500元。

  此次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全国范围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同时,对活动期间在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在龙华区发布“首展、首秀、首店”的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全国范围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首展、首秀、首店”购车补贴。“首展、首秀、首店”购车补贴方面,计划投入资金100万元,补贴汽车100辆。购车发票(含税)金额为3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10000元。

  优惠购车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补贴申请受理时间为7月8日至8月31日(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

  购车直补分为五档

  第一档

  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补贴标准为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4500元/辆,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3500元/辆。

  第二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的,补贴标准为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6500元/辆,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5500元/辆。

  第三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元(不含)—50万元(含)的,补贴标准为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9500元/辆,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8500元/辆。

  第四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50万元(不含)—60万元(含)的,补贴标准为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1500元/辆,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0500元/辆。

  第五档

  购车发票金额为6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标准为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5500元/辆,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4500元/辆。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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