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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办法》发布
2025年10月14日 08:34 来源: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曹马志)10月13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为确保封关运作后高效监管“零关税”货物更好释放政策红利,海口海关日前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进行权威解读。

  《办法》包括三个章节共26条。第一章“总则”包括适用范围、智慧监管等3条,主要明确了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对“零关税”进口货物使用账册管理,实施“一企一账”智能高效监管。第二章“账册的管理”包括账册的设立核注和注销、进出口和流转管理、加工和核销管理以及其他管理等19条。一是为进口“零关税”货物的享惠企业,按照货物不同类型分别开设加工、物流等子账册。建立账册核注清单,用于账册的核增核减。二是对“零关税”货物进口径予放行、非径予放行,出口境外、享惠企业间结转、单向结转至金二保税账册、转为国内流通等进出转等流转明确了申报及管理要求。三是参照保税加工账册的管理模式,明确了“零关税”货物可使用单耗、耗料清单和工单等核算模式,建立核销制度,细化了核销的具体管理要求。第三章“附则”包括法律责任、解释权、生效日期等4条。

  《办法》以管住管好“零关税”货物为目标,坚持守正创新,借鉴海关保税账册管理体系和成熟管理经验,适应海南自贸港独特的政策优势和监管需求,创新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账册监管制度。建立适应“零关税”货物账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以享惠企业为单元,依托智慧海关建设,运用“一企一账”等管理手段,搭建一个系统、一个链条,对“零关税”货物实现既严密又高效的智慧监管,减轻“二线”监管压力。

  针对“零关税”货物政策要求及监管特点,海关实施有别于保税货物、一般贸易货物的管理模式,创新进口径予放行、多种耗料核算方式、自动生成核注清单等便利化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企业申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依托智慧海关建设,将“零关税”货物通关、风控、查验、稽核查等全链条监管纳入海关主干系统,实施统一的风险布控和实货监管,有效防范风险。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