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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孩每年3600元!海南育儿补贴方案出台
2025年12月03日 09:05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12月2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海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划重点👇

从2025年1月1日起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

且户籍登记在海南省的婴幼儿

发放补贴

至其年满3周岁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

现阶段为每孩每年3600元

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

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

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

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

救助对象认定时

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方案》提出申领程序为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申领人填写基本信息,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申请,也可以线下至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针对线上流程,将育儿补贴系统嵌入政务服务平台“出生一件事”,同步共享数据,优化简化申请材料。

  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包括儋州市、三沙市)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申请材料的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或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进一步核实,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不符合相关条件或资料不实的,签署不予补贴意见并注明情况。审核后应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

  抽查。海口市、三亚市卫生健康委按一定比例,对辖区内补贴对象信息进行抽查。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开展抽查复核。强化动态监管,确保补贴发放准确、安全。

  《方案》提出发放国家基础标准所需育儿补贴资金,按照国家规定,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地方负担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原则上在规定发放年度内提交申请。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批。育儿补贴资金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集中发放至婴幼儿或申领人的社会保障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发放至婴幼儿或申领人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财政厅研究制定《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一)制定育儿补贴制度相关政策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强调要“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省在自贸港建设背景下,亟须通过制度创新破解人口发展难题,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人口结构。

  (二)制定育儿补贴制度相关政策是破解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我省2023年人口监测数据显示,总和生育率持续下降。“生不起、养不好”成为制约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是回应群众关切、破解生育困境的关键举措。

  (三)制定育儿补贴制度相关政策是完善政策体系的必要补充。当前我省虽已实施生育保险、产假延长等政策,但在直接经济支持方面仍存在空白。育儿补贴制度的建立,将与托育服务扩容、教育资源配置等政策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全链条生育支持体系。

  二、主要内容

  (一)制度设计的创新特色

  1.精准施策。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关键期。对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满3周岁儿童实施全程补贴,对2025年1月1日前出生且现存未满3周岁儿童实行追溯保障,确保政策普惠性。

  2.多元协同。创新提出“补贴+税收优惠”组合政策,明确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3.智能管理。在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全省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公安户籍、婚姻登记、医疗保障等系统的数据互通,并通过海易办平台便捷申领。

  (二)重点条款解读

  1.资格认定标准。以“依法合规生育”为基础,既保障政策公平性,又体现对合法生育的引导。

  2.动态监管体系。建立“乡镇初审-市县审核-省级抽查”三级审核机制,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集中发放至婴幼儿社会保障卡,实现资金流向全流程追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配套保障措施

  1.服务优化。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2.监督评估。建立“定期自评自查+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将政策落实纳入日常监管体系。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