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新闻搜索:

海南省农业厅:十条措施支持农垦改革发展


2008年07月03日 10:32

  省农业厅把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当作海南农业发展的大事,结合职能,制订了十条支持农垦改革发展的措施。

  一是积极与农业部沟通衔接,争取农业部对农垦更大的支持。

  二是服务天然橡胶产业发展。共同研究制定全省天然橡胶发展规划,统筹农垦与民营橡胶资源整合,建立协调处理工作机制。

  三是扶持培育农垦龙头企业。积极做好农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申报和动态监测与管理工作,从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对认定的农垦龙头企业予以支持。协调金融、信贷部门搭建金融信贷平台,拓宽融资渠道。

  四是衔接落实有关强农惠农政策。把农垦纳入全省强农惠农政策支持范围,让农垦职工得到更多实惠。

  五是把农垦纳入在全省农业经济统计分析系统,建立农业信息交流和经济数据统筹分析的工作机制。

  六是对农垦组建天然橡胶集团、畜牧集团、现代农工贸集团等产业集团给予大力支持。

  七是支持农垦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体系:大中型沼气、科技服务、测土配方施肥、动植物疫病、病虫害和有害生物防控、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流通服务等体系。

  八是加强对农垦农业执法和行政许可服务。把农垦纳入执法范畴,切实加强农资、农技、畜牧、市场、质量等执法服务,搞好行政许可服务。

  九是为农垦改革提供农村经营管理和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

  十是把新农村建设项目落实到农垦。把农垦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项目上统筹兼顾,同步推进。

  作者:许讦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


编辑:王晓东

相关链接
商情互动
${分类信息}
中新海南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中新海南网致力成为全球华文公共舆论平台,全面真实独立反映舆论,赋予网友平等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凡我网刊载的所有文字和图片信息,除明确署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或中新海南网的公告外,其他信息只能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我社我网的态度和观点,本网不为其观点承担任何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新海南网所有,任何人未经本网文字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到其它媒体或网络论坛。本网未明确注明来源为"中新海南网"的信息,为本网转载稿,本网并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不赞同其观点。他人如经书面授权获准转载使用时,须同时注明稿件的转载途径和最终来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已经本网协议授权转载的网络媒体,可在下列2种转载方式中选择一种执行。(1)直接连接和页面引用(读库)。(2)使用拷贝发布方式。但选择后者转载使用我网信息,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为“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并将“中新海南网www.hicns.net”设为我网的的超级链接点,在转载文章的末尾,须注明“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 ,“更详尽的信息请点击这里了解”设置为我网该文章的超级链接点,否则视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④ 如本网信息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逾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0898-6530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