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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委: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2008年07月08日 10:36

  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一些地方执行政策不到位,涉农项目多收费乱罚款现象屡禁不止,向农民和村集体等摊派集资现象有所抬头,农民承担的不合理费用有所增加,农民负担显露反弹苗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形势不容乐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通知强调,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义重大。要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知指出,当前要重点做好农民减负的六项工作:

  狠抓涉农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重点治理。

  解决农业用水负担过重问题。清理整顿和规范末级渠系水费收取秩序,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机制;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

  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法规。要从今年开始重点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三是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四是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五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组织领导。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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