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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四村官当"保护伞"被判刑


2008年07月31日 09:37

  昨日,汉阳区控违专班披露“2007年安全事故第一案”查处结果:汉阳经济开发区汉城村4名村官充当违建“保护伞”受到法律制裁,村支书被判刑2年半;村委会主任被判刑2年,因病监外执行;1名村委会副主任被判刑1年;村会计被判刑3年半。

  去年5月,吴某等5名村民在村里藕塘内抢建,区城管局责令其停工。5名村民不理会,3次拆了又建,建成面积达6000多平方米。9月5日,区城管部门调集执法人员,准备第二天大规模强拆。5名村民竟到开发区管委会闹事。看到政府态度坚决,5名村民于9月6日凌晨抢时间自拆,转移违建材料,发生倒房伤亡事故。

  汉阳区纪监、公安、检察、城管部门组成专班彻查。5名违建村民反映,每人向村里“控违队”交了8000元,“控违队”保证不会拆房。专班顺线深挖,请村民检举揭发。“控违队”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浮出水面。

  经专班查明,汉城村近年来村民违建成风,区控违专班要求该村组建控违协管队伍,加强控管。2007年5月,该村竟请来一个社会上的“混混”承包控违,纠集社会无业人员和吸毒人员组建一支20余人的队伍,明里控违暗中收取村民钱财“护违”。全村有四五十户村民被这伙人敲诈。凡是不交钱的,这伙人立即强拆,并对违建户暴力殴打。十多名村民被打伤。

  被查处的村委会主任、村支书、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在背后为“控违队”撑腰,怂恿村民交费违建,与“控违队”坐地分赃。去年10月,他们分别获刑。

  目前,区公安部门仍在深入查处“控违队”是否涉及黑恶犯罪行为。

  据悉,今年5月,该村重新选举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村里再未出现新增违建。

  作者:周敬/叶火生/方蓓/李金莲

  来源:长江日报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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