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独家披露 | 现场目击 | 今日热点 | 全球头条 | 世界海南 | 时政 | 经济 | 文化 | 社会 | 境外 | 趣闻
  焦点评说 | 行业评论 | 前卫观点 | 网络批评 | 论坛强帖 | 时事点评 | 琼州夜谭 | 在线投诉 | 海外看海南 | 网络批评 | 中新地方精选
  广告服务 | 旅游频道 | 订阅服务 | 办事指南 | 旅游服务 | 人才招聘 | 房产信息 | 特色商品 | 夜生活指南 | I T 数码 | 汽车发烧友
旅游--正文

台当局修正入出境管理措施 配合大陆客赴台观光


2008年06月23日 15:02

  据“中央社”报道,配合扩大开放大陆民众赴台观光,台当局内政部门日前会同交通部门修正发布“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台当局“移民署”22日表示,新法修正重点包括配合两岸协议,组团人数由每团人数限“十五人以上、四十人以下”,修正为“十人以上、四十人以下”。

  另外,台“移民署”官员说,大陆民众赴台观光,原由台湾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联会代申请送件及转发许可证给旅行业的规定,简化流程修正为由经“观光局”核准的接待旅行社直接向“移民署”申请,由“移民署”依申请案次序依序核发数额。

  台“移民署”也指定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及花莲县等四处服务站受理申请案,并就地审核,采五个工作天发证(即周一送件,下周一发证)。

  其它有关入出境管理措施部分,还包括考虑大陆带团领队实务需求,增订得发给一年多次入出境许可证;将团体入台人数,于抵达机场时,不足十人者禁止整团入境,放宽为不足八人者禁止整团入境。

  台“移民署”官员说,新法也明订大陆民众因伤病、探访亲友或其它紧急事故得依规定申报离团。同时因应实际作业需要,增订接待旅行业在团体入境前,应向大陆组团社确认入台旅客人数,以及未达入境最低限额时应通报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王晓东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细则出台 须持“L”旅游签注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注意事项》等正式发布
7月10日起深航开通深圳—呼和浩特—海拉尔航班
中国赴美首发团游客在美国受到特殊礼遇
奥运冠军游海南 海南该怎么打名人牌?
海口消协批评行规:酒店业不应“一刀切”
名人效应丰富海南文化游 产品倾向"绿色"
中国公民赴美国旅游首发团抵达华盛顿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版权所有::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 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琼苑广场 电话:0898-65320659
信箱:hicns@hicns.net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新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