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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区级和各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
2020年12月14日 20:58  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

  2019 年 12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依据《社区矫正法》第八条第三款“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 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龙华区在海口市第一个成立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城西镇委镇政府在海口市第一个成立镇(街)级社区矫正委员会,随后龙华区各镇(街)陆续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目前11个镇(街)均已成立,实现第一个全覆盖。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充分体现了区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打通了内外衔接堵点,畅通了沟通协调渠道,凝聚了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有利于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平安龙华、法治龙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海口市龙华区将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