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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遴选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备案企业 申报截至23日
2021年08月16日 09:11  来源:海口日报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开拓二手车国际市场积极性,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推动海口二手车出口业务稳步发展,海口市商务局近日印发《关于遴选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备案企业的通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3日。

  根据《通知》,出口企业准入条件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具相应的净资产。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具有对外贸易相关经验,从事二手车业务不低于3年,具有较强的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具有车辆出口经验的主机厂、二手车行业成熟企业、具备国内外资源整合能力的贸易公司优先。企业或企业投资方通过自有或合作形式,具有二手车经营、检测、评估等相关服务能力优先,具有出口规模相配套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优先。

  企业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企业投资方应具备海外贸易渠道,熟知出口目的国汽车产业政策;通过自建或合作形式在出口目的国建立维修及零配件供应体系。应具备稳定运营的海外自有网点,在目标市场国家具有一定市场资源优势或国际物流园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等平台优势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推动二手车出口是稳外贸工作的创新业务,也是促进国内汽车消费升级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汽车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去年,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新增地区共20个,其中海口市入选。

  作者:邝晓霞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