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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筑牢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海上防线
2022年09月08日 16:05  来源:海口日报

  海南省四面环海,随着开渔季到来,海上疫情输入和渔业安全生产风险陡增。为切实做好海南省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筑牢海上防疫屏障,9月1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下称支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执法队员开展渔业生产和疫情防控检查。

  落实渔船出海报备

  “琼海口渔04096,请停船接受检查。”当天,支队执法船巡查海口世纪大桥至粤海铁南港附近海域,开展疫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据悉,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于8月12日、8月16日分别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筑牢疫情防控期间“四道防线”严防疫情海上输入的通知》,要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督促指导船东船长、渔民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消除海上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出海,渔船不安全不出海”。

测量渔民体温。

  “开渔后,我们每天都组织执法队员出海巡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副支队长邹志东介绍说,出海渔民要落实“两证两码”(身份证、船员证、健康码、行程码)的防疫要求,每个出海渔民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7天无疫区旅居史。

  对于渔船上雇请的外省渔工,如无疫区旅居史的,要持有“3天2检”核酸检测证明;有疫区旅居史的,要持有“7天5检”核酸检测证明。

  此外,大中型渔船每航次出海前,船东船长要提前24小时凭出海船员名单及核酸检测结果如实向渔港所属管理部门书面报备,并通过“渔港通”手机App系统或北斗终端网上报告,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出海。

  小型渔船每次出港前,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过手机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计划出港时间、作业海域、船上人员及核酸检测结果、消防和救生设备配备、跟帮生产船只、计划回港时间等信息。

  实时掌握航行轨迹

  在当天的海上巡查中,支队执法队员发现“琼海口渔24014”“琼海口渔03551”等渔船存在不同程度的渔业生产安全隐患。

驾驶执法船开展海上巡查。

  “琼海口渔24014”船在保利对开海域进行休闲垂钓,船上4人均未穿救生衣、渔船驾驶者无船员证,执法队员要求其立即回港整改。

  “琼海口渔03551”船有2名渔民作业,其中1人未穿救生衣且救生圈摆放位置不对,执法队员要求进行现场整改。

  支队二大队渔业组执法队员衣志刚说,从巡查情况来看,渔船和渔民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得较好,所有渔船和渔民均有进行报备。只有个别渔民在安全生产方面有麻痹大意的情况,以不穿救生衣作业的情况为主。

  为应对突发情况,支队制定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通过北斗终端、AIS系统等信息平台,严格掌控海上作业渔船动态,督促船东船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实时掌握海上渔船、其他涉渔船舶动态航行轨迹,及时发现并制止我省涉渔船舶越界生产,严禁渔船渔民与境外渔船渔民接触、渔获物交易和补给等违法行为。

  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渔船超员、超航区、超气象、超载及违规载客,违规跨区越界作业,故意关闭、损坏、屏蔽北斗终端设备等违法违规逃避监管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置。对涉嫌的海上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海警机构将立案查处。

  强化渔获监督检查

  “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最突出的工作。”据邹志东介绍,支队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抖音、宣传单、横幅、公告和渔港广播等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宣传引导,强化实施警示教育,提高渔民遵纪守法和疫情防控意识,筑牢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海上防线。

现场检查渔民证件。

  对于违反疫情防控和渔业安全生产等规定的,支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船东船长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发现与境外渔船渔民进行渔获物交易和补给等违法行为,取消全年资源养护补贴,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并按涉嫌与境外渔船渔民进行渔获物非法交易的犯罪线索移送海警、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对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依法予以没收拆解。

  此外,支队还加强了渔获物上岸监督检查,执法队员对渔获物的来源和去向进行核实登记。渔获物上岸前,协调对渔获物上岸流通前进行核酸采样检测,以确保流向市场的水产品合格。

  来源 | 海口日报

  文字 | 邓宇 孔凡亮   图片 | 李鑫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