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组深入混凝土企业开展综合大检查。
强化职能监管服务 规范行业绿色发展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总结交流会
9月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南沙路52号城管大厦召开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总结交流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市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市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省混凝土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执法人员探讨交流混凝土企业监管经验。
A 联合执法检查 强化市场监管
据悉,为强化我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监管、提升执法营商环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曾于8月2日召开混凝土搅拌车运输综合执法检查推进会,并对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时间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8月8日至17日,根据《关于印发开展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对我市范围内38家混凝土搅拌车运输企业进行了综合大检查。
9月6日的总结交流会上,市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大队长李小明通报了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情况。此次检查的38家企业,经市住建局(市质安站)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及调查核实,海口海岛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佳益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8家混凝土企业持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中铁十五局、海南华俊源等10家混凝土企业没有或未能提供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这10家混凝土企业中,有6家已停产或检查时未生产,有4家在生产或有生产迹象。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部分混凝土企业存在防尘治污处废设施不健全、污水废渣处理管理不规范、车辆私自加装腰灯和反光标识不全、收贮沙石料运输超载、台账登记不规范、车辆道路运输证过期或无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安装防漏设施等问题。
9月6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总结交流会现场。
B 明确整改措施 督促落实到位
为确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调研员张全在总结交流会上宣读了《关于对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于没有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的预拌混凝土企业,由市住建局负责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发违法违规确认函。执法部门对确认为无建筑企业资质的企业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处罚,需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责任的移交相关部门追查处理。
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混凝土企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产停业、依法查处或取缔。
对污水、废渣处理管理不规范、生活污水处理站不正常运行、现场未能提供生活废水转运记录、缺少抽运合同和台账、现场未能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由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跟踪检查,对管理不规范和整改不到位的混凝土企业依法查处。
对喷淋、冲洗设施不健全的,不按规定进行降尘作业、封装作业,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屈冠峰与混凝土企业负责人现场交流。
张全带队检查混凝土运输车辆。
对车辆私自加装腰灯和反光标识不全、车辆后防撞护栏缺失的,由市交警支队跟踪整改。
收贮沙石料运输超载问题由市交警支队依法查处。
对车辆道路运输证过期或无道路运输证、源头治超公告未上墙、无拉料出厂台账或登记不规范的,由市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跟踪整改。
对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安装防漏设施、车辆车身不洁的,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和市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跟踪督促整改,责令运输企业按要求安装防漏设施,定期清洗防漏设施和车身,未整改到位的不得上路运输,违者立案查处。
《通知》提出,从10月1日起,市交警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市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市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根据工作职责,持续对混凝土运输车辆无证运输、运输超载、超限、未按规定安装防漏装置,车身不洁、遗撒、污染路面等行为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执法人员登记混凝土运输车辆检查情况。
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现场。
C 主动靠前服务 规范行业发展
当天的混凝土企业综合大检查总结交流会上,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检人员还就检查情况、整改意见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巡查机动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屈冠峰在讲话中提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依据职责分工主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对逾期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巩固检查成效。
各混凝土企业要把综合大检查反馈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以点带面,切实将自身问题找出来,落实整改到位。
同时,恳请省混凝土协会进一步引导预拌混凝土企业良性竞争,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质量、安全管控,采集数据信息,督促会员单位落实绿色、安全生产措施,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邓宇 王丽娜)
(本版图片均由李鑫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