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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依法扣押“三无”船舶10艘
2024年10月10日 09:51  来源:海口日报

公示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海办发〔2020〕17号)文件要求,2024年6月24日至8月7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依法扣押“三无”船舶10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含船舶尺寸、材质、颜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请各相关当事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将依法对暂扣的物品进行处置。

  办理地点:(1)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8号水产办公楼4楼,联系人:廖国祥,68539573;(2)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一西路2号江湾酒店副楼八楼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吴多伟,66261337。

  附:2024年6月24日至8月7日扣押“三无”船舶清单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9月30日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