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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琳:未来五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2018年02月01日 10:27  来源:海南日报
何琳(左)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何琳(左)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海南日报海口1月31日讯 (记者 李磊 通讯员 钟剑勇)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源。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未来五年,我省将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今天上午,列席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何琳做客“两会E访谈”,针对就业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计划每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对于这个目标,省人社厅将采取哪些积极的就业措施?

  何琳:我们将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的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今后五年的工作中,计划每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以上。今年我们还将在扶持就业、鼓励创业和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大方面下功夫,通过出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扶持技能人才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和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配套性文件,提高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放宽限制条件,完善并落实好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并努力创造适宜青年创业的政策条件、制度条件、服务体系和社会文化环境。

  我们将注重创造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发挥好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就业创业的倍增效益,努力抓好就业创业培训,搭建好校企合作平台,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广泛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服务,还将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我们将出台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指导力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在全省扶持创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落实租金补贴等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大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探索和应用推广“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

  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增加工资性收入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务工组织力度,转移就业8.5万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省人社厅将采取哪些措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何琳:在2018年,我们将督促各市县政府在各项建设任务中,为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支持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落实一次性奖励、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的扶持力度,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在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就业调查统计工作,实时掌握农村劳动力的求职动态,出台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鼓励更多的优质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培训。

  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家”

  记者: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贫困户就业培训,不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户每户都有一个劳动力稳定就业。我省将在哪些方面发力,以就业带动脱贫?

  何琳:再就业扶贫方面,我们针对农村贫困劳动力采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外出务工奖补、创业典型奖励等操作性更强、扶持力度更大的扶持政策,落实就业补助。

  2018年,我们制定了帮助1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将依托省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积极开展面向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引导海口、三亚等省内中心城市与贫困市县建立劳务输出对接机制,在部分中西部市县开展家庭服务试点,培养并输出一批合格的家政服务人员。

编辑:陈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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