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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9日:海南停批套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含)商品住宅建设
2018年04月16日 08:46  来源:海南省住建厅网站

  9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以下是通知全文:

  琼建房〔2017〕250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2017〕76号)要求,现就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市县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各市县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按照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商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继续实施。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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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住建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深化“两个暂停”意见政策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孙慧

  9月29日,省城乡住房建设厅召集各市县住建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加快落实9月28日省政府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相关要求,把政策执行到位、宣传到位,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政策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市县住建部门要统一思想,正确认识,统一宣传,迅速把《意见》政策传达落实下去,要明确出台《意见》的目的之一是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通过总量控制、规范有序、提升品质、完善配套等综合措施,保障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指出,自2016年“两个暂停”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商品住宅去库存去化期总体已经下降至合理区间,房地产产业作为海南省的重点产业,需要保持一定增长速度,但不能再无序增长,要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摆脱房地产业的依赖。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舆情监测,坚决防止企业或有关机构对政策断章取义,误读或趁机炒作,制造市场紧张氛围。

  会议强调,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处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十一”国庆节期间,各市县住建部门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暗访、明访,一旦发现有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代理商或中介机构趁机炒作、哄抬房价、虚假宣传、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暂停预售许可、网签资格,严重者暂停半年以上,甚至清出海南市场。

  同时,按照《意见》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今天省住建厅与省规划委已联合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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