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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华:用活第一种形态 坚决防止“一函了之”
2018年07月12日 10:30  来源:海南廉政网

  “执纪监督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把谈话函询的多种后续处理措施灵活运用起来,根据不同情况,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形成层次分明、手段多样的问题处理措施。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谈话提醒、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坚决防止‘一函了之’等简单处理的做法。”近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执纪监督部门负责人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业务经验交流会上,分享了该室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等多种方式处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以红脸出汗促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的执纪监督经验。

  今年3月,省委巡视组向该区纪委监委转交了一个问题线索,反映该区安监局从2013年至2018年1月,有198万元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和滞纳金未按时收缴,认为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涉嫌失职、渎职等问题。

  收到该问题线索后,该区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线索排查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评估。鉴于该区安监局已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经会议研究决定,对该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会后,区纪委监委立即向区安监局发了函询通知书,并对该局原局长吴某、现任局长王某某、副局长何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了解。

  “我局未按时收缴安全生产事故罚款和滞纳金,有被处罚单位地址搬迁、资金紧张、故意拖欠等原因,也有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等客观原因,但根本还是我局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欠缺。作为主要领导,我对于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重视程度也很不足,工作上确实存在失职的问题。但我局在省委巡视组巡视后,对巡视组发现和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目前,尚未收缴的罚款及滞纳金已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局现任局长王某某在接受个别谈话时如是说。

  调查小组经过谈话函询了解到,该局在整改后,截止调查前已收缴罚款25万元、滞纳金20万元,尚未收缴的85万元罚款和77万元滞纳金均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认为,该局虽然在巡视监督下及时进行了整改,作出了补救措施,但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应该追究该局原局长吴某、现任局长王某某、副局长何某某的责任。”在案件汇报会上,调查小组提出了处置建议。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副局长何某某“通报”、“责令书面检查”的问责,由该区政府分管领导对该局原局长吴某、现任局长王某某分别进行提醒谈话。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督促该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会上作深刻检讨,并责令该局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及时查摆剖析原因,加强业务培训,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定,填补漏洞,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对区安监局这一问题线索的处理,执纪监督部门没有‘一函了之’,而是灵活运用了第一种形态的多种方式,不仅把问题搞清楚,让相关责任人受到警醒和教育,而且及时督促该局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转变工作作风,达到了惩防结合、治病救人的效果。同样一个问题线索,在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要研究怎么处理更有震慑力度,要把握什么时候曝光更能引起大家警醒,要探索什么样的方式更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发挥派驻组的作用,督促该单位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用作风转变带动履职尽责。”该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龙华区纪委区监委) 作者:黄元白

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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