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政府副区长王明夫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琼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使用征地项目资金,2018年12月21日上午,琼山区政府副区长王明夫在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琼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区副调研员黄文业,区法制办、区征收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支付局、琼山国土分局和各镇(街)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区征收局汇报《琼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再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结合单位职责对议题进行补充,并提出针对性意见。
经研究讨论,王明夫副区长指出:
一是修改办法要作起草说明,包括修改办法的目的、修改的条款,以及制定的依据等详细内容,而且必须要经过专业律师法核,确保办法依法依规;二是办法的出台需严谨,要严格参照上位法制定,适用对象要明确,表述要清楚,不能存在争议;三是由区征收局牵头,成立办法修改起草小组,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和区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出相关专业性意见,各街道,乡镇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相应的困难、需求和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