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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许芳玉:乡镇公路管护要责任到人
2019年01月27日 11:00  来源:南国都市报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的资金投入,新建或扩建不少乡村硬化道路,实现了村路路通,极大便利了群众出行。由于新形势新特点,现有的乡村公路监管体制机制已不适应现实需求,很多村庄道路不同程度出现损坏,每年维修道路需要大量财政支出,这一问题引起省政协委员许芳玉的关注。

  许芳玉建议,乡镇公路管护要严格实行“统一组织,地域管护,责任到人,统一考核”。乡镇道路由所辖区的村共同协商推荐一名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热爱护路工作的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养护。并将管护人员的基本情况上报镇交管站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则与牵头村签定管护协议。“村村通”水泥路管护按照区域落实责任,管护人员由各村通过“一事一议”落实。每季度乡交管站对各村管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纳入目标考核。(记者 王小畅)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