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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02月03日 08:42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俊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2018年的工作

  2018年,是海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非凡之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亲自宣布了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当天,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由此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历史新征程。这一年,也是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为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美好新海南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本届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贯彻、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谋划推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中央发布12号文件后,常委会抓早抓深抓实传达学习工作,及时把思想统一到、力量凝聚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上来;认真贯彻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作出《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通过法定程序,将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及时调整充实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增加3个立法项目,充实5个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和2个专题调研的内容,新增6个专题调研课题,并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有力确保了人大工作服从党中央重大决策、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始终保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凡谋划开展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都事前向省委请示,坚决执行省委的决定,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委指示不断完善措施、推进工作。一年来,党组先后就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制定立法计划规划和监督计划、开展专题询问、巡视问题整改等重要工作,向省委专题请示报告39次,有力保证了常委会工作始终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正确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切实取得实效。

  (三)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理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议事决策关系,凡涉及重大立法、重大监督和重要工作的事项,在提交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有效发挥。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党组及时部署组织我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增强正确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全体代表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良好风范。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党组大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依宪修改誓词内容,优化组织程序,使宪法宣誓更为庄严,更彰显宪法权威。

  党组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引领常委会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局,制定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暂行办法,并及时任命省监察委副主任和委员、洋浦经济开发区监察委组成人员;服从机构改革大局,及时任命机构改革涉及的相关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一年来,常委会严格依法审议省委推荐、“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人选,先后任命141人、决定任命45人、批准任命2人,免职、决定免职、批准免职共50人。

  二、紧贴新时代新要求加强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常委会着眼于加快建立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先后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1件;批准市县地方性法规10件和单行条例1件,超额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

  (一)扎实开展现行法律法规梳理清理工作。坚决落实省委部署,积极担当作为,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加大对海南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认真梳理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形成了第一批涉及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事项清单,并转省政府研究上报;全面清理我省现行法规及法规性决定,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根据急需先立原则修改了2件、废止了2件,并结合编制立法计划规划,合理安排相关法规修改废止的时序。同时,对国家现行自由贸易区试点政策反复进行研究论证,支持省政府争取国务院将适合的政策赋予海南。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立法。实行“三园五网”极简审批,是我省放管服改革的成功经验。常委会坚决落实省委关于推广、深化这项改革的部署,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组织起草并初步审议了极简审批条例(草案),力求以立法推动极简审批改革不断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是中央赋予海南的重要使命。常委会制定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并修改林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城乡规划条例,规范了省和市县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监察管理,为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了法治保障。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目标要求。常委会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以自主申报制度为核心,创新商事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商事主体申报登记和注销的程序,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为我省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的殷切嘱咐,秉持海南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的理念,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立法,以最严格的规定,呵护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引领、推动和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河长制湖长制法规,分级分类明确职责,实现了河长湖长履职及管理有法可依;制定湿地保护条例,以最严格的标准加强湿地管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了比上位法更为严格的管理规定;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对中部生态核心区的保护,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四)统筹推进产业和社会发展立法。高度重视以立法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修订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取消对旅游客运车辆总量控制,放宽营运范围,降低经营门槛,放开服务价格,进一步增强了旅游客运市场的活力;制定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对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管理作出规定,为加快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推动种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行更为人性化的计划生育服务政策;修订禁毒条例,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补充细化禁毒工作内容,增强规定条款的可操作性,为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三、聚焦重点问题强化监督,助推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到实处

  常委会把推动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实、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作为监督工作的重心,紧盯事关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22项,就6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对2个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就17个重点课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以专题询问强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为增强人大监督的深入性、实效性,常委会重视用好专题询问这一法定监督形式,制定专题询问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优化组织方式,增强了开展专题询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一年来,常委会聚焦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互联网业发展、电网建设、禁毒三年大会战、华侨农场职工社保等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先后开展6次专题询问。每次专题询问都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周密组织,深入询情问效,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前所未有。省政府对常委会询问的工作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研究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批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一些地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识贫施策失准、脱贫质量偏低问题正加快整改;攸关美丽乡村建设的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改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正加快推进;施工受阻的海口江东新区输变电工程等60多个电网项目正加快实施;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正有序解决;社会关注的毒品堵源截流、社区戒毒康复等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省“禁毒三年大会战”总指挥部对常委会加强禁毒工作监督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深入开展经济工作监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要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扭住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键问题,扎实推进经济工作监督。一是高度关注经济提质增效。先后召开两次经济形势分析会,深入分析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省经济结构调整阵痛的严峻形势,研判经济走势,就抢抓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机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对策建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出了修改完善纲要、使之更加契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的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了进一步聚集产业发展主攻方向、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产业园区建设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意见建议。二是高度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省本级财政决算,进一步突出了对计划预算执行绩效的监督;审议和批准省本级预算调整草案,支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加大自贸区先导性项目建设投入;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部署,积极探索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三是高度关注国有资产运营效益。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部署,首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监管体制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做法,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并在全国专题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推广。四是高度关注投资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出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自贸区税收政策专题调研,就推动出入境便利化、优惠税收政策落地实施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其中,关于优化入境申报通关模式、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已经转化为省政府具体施政举措;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针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以世界眼光和国际标准规划布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审批改革等意见建议。

  (三)强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扭住我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监督,持续发力,取得了新成效。一是有力推动了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共建幸福美好家园”为主题,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题调研暨“环保世纪行”活动,大力宣传新成就新经验,坚决曝光突出问题,并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强力推动整改,有力助推了“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针对报告披露的农村饮水合格率偏低问题,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调研,提出整改建议,积极推动农村饮水安全改善。二是有力推动了大气水体污染防治。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就工业企业排放治理、机动车尾气管控、城市扬尘控制、槟榔土法熏烤整治等提出意见建议,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强整改,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肯定;紧盯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对上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动了治理方案加快实施,符合标准的水体监测断面从16个增加到36个。三是有力推动了海洋生态保护。紧盯珊瑚礁和砗磲保护规定的落实,针对上年开展执法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大力督促整改落实;积极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海南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促进了一批影响海洋生态问题的解决。

  (四)积极开展民生建设监督。始终以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依法开展监督。为推动残疾人权益保障,深入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海南省实施办法执法调研,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项报告,促进了低保、扶贫、为民办实事等各项政策更多更实向残疾人倾斜;为推动易地扶贫移民权益保障,深入开展生态核心区移民搬迁情况专题调研,就搬迁中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等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权益保障,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加快学校治理体系改革、统筹布局优质教育资源等对策建议。

  (五)认真开展法治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法治政府网络化智能化建设等意见建议;认真贯彻监察法,探索开展监察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出台《关于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议》,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海南省实施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落实,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开展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服务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快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司法体制、完善司法规则和司法政策的意见建议。

  四、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紧贴代表履职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代表培训。举办代表初任培训班,组织新任省人大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人大制度和履职相关法律法规;举办代表专题培训班,组织省人大代表赴上海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学习自由贸易相关知识和自贸区建设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立法听证、专题调研等活动;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两院”相关会议和活动,进一步畅通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建设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进一步密切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大力支持我省选举的全国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组织代表视察海南绿色产业发展情况,并首次组织代表出省考察调研,学习上海、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先进经验,使代表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激发了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言献策的热情。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5件、建议35件。

  (三)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重要抓手,采取日常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务实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20件代表议案、339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其中,议案提出制定的法规,4件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4件正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将适时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

  五、以转变作风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扛起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人大担当,必须有过硬的思想、过硬的能力、过硬的作风。常委会紧贴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思想、作风、制度等各项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务实开展“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省委作出开展“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部署后,常委会紧贴人大实际,及时制定方案,精心动员部署,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务实推动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省人大机关各级党组织坚持学做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上率下,紧扣主题,组织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讨论会等集中学习400多次,并开展生动活泼的主题党日、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通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围绕省委确定的十个方面重点内容,认真查找工作差距,深入查摆作风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人大机关呈现清新气象,干部思想更加统一、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效率和水平有新提高。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着眼于打造适应新时代需要的人大干部队伍,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鼓励干部自学的同时,先后举办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专题培训班2期,举办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9期,对540多人次进行了能力培训,使干部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得到了新的提升。

  (三)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优化了议事决策程序;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形成了每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计划安排情况、研究讨论工作事项的机制;制定加强机关各部门联系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形成了省人大机关各部门畅通信息、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的高效工作机制。

  (四)主动开展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委反馈巡视情况后,常委会主动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整改任务清单,深入查摆自身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了16条具体整改措施,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整改,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水平提高。

  常委会重视统筹抓好各项工作。社会建设委员会组建工作有序推进,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将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开展对外交往有效宣传了海南,学习了经验,增进了友谊;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市县乡开展调研,了解人大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工作指导。常委会领导和人大机关扶贫联系点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得到落实,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市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要求相比,以立法推动制度创新的力度还不够大,开展监督的方法和手段仍需改进,服务和保障代表工作的水平仍待提高,机关作风建设任务依然繁重,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关于2019年的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落实年”。省人大常委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局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把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地实施作为依法履职的中心任务,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部署,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依法行使职权,着力提高立法效率和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履行好人大责任担当。

  (一)大力推进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建设。着眼于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给予海南立法更加有力的指导和支持,加快构建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法规体系。今年拟审议法规16件。在自贸区区域综合建设方面,拟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在规划等基本管控方面,拟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大数据应用和开放条例,拟修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在营商环境方面,拟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改律师执业条例、注册会计师条例。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拟制定禁止生产运输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拟制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同时,拟制定林木种苗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修改无线电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并安排打包修改或废止一批法规,启动31项立法项目研究,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制定或修改。

  (二)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监督。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4项,对3个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3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开展12个专题调研。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拟召开半年及全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7年审计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9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继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二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督。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并聚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开展专题询问。三是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监督。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颁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解决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等情况的报告;对禁毒法、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四是加强法治建设监督。拟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拟组织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民营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59国免签政策实施、脱贫攻坚整改工作、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开发、华侨博物馆建设以及华侨权益保护等专题调研。开展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加强对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拟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改革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问题,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认真抓好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

  (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 “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学习,加强宪法学习宣传。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省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思想工作作风。坚决落实省委关于省人大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并调整理顺常委会相关工委职能。

  常委会将根据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进展需要,适时调整、充实工作计划,确保省人大工作紧贴省委工作部署,有力服从服务于全省工作大局。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必须有新担当新作为。我们一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陈少婷